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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公司不服法院判决《暗香》官司还没完

2003年12月08日 09:14

  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前两天,《暗香》的词作者陈涛告歌手沙宝亮及其所在的北京现代力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案有了结果,朝阳区法院判处被告沙宝亮以及现代力量公司向陈涛赔偿14万元。昨天下午,不服法院判决的北京现代力量公司向媒体发出公开信,表示将在准备好材料之后就上诉。

  现代力量公司总经理郭若鹏表示上诉原因有两个:一是歌手与公司并未侵犯陈涛的著作权,因为著作权法中规定一首作品只要有一方同意就可以使用。《暗香》是填词的作品,是根据曲调以及《金粉世家》的剧情所创作的词,这属于命题创作,并不是陈涛的独立作品,所以即使不经他许可也没有侵权。而根据著作权法陈涛的确有作品的发表权,决定作品公开或者是不公开,但权利是一次性的,《暗香》已经在《金粉世家》中发表,那么陈涛的权利就已经使用过了。另一个原因是现代力量承认公司方面忽略了词作者,但是判决的金额并不在合理限度之内。郭若鹏认为,“公司与曲作者三宝结算的时候也不过是付给了三宝3900元的报酬,根据惯例,三宝得到的是整个酬劳的60%,陈涛应该获取40%。”郭若鹏介绍说,沙宝亮现在还在演唱《暗香》,尽管有法院判决,但是他们提起上诉,这就不是终审判决,所以沙宝亮现在演唱《暗香》没问题。(晨报记者高文宁)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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