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看到一则消息,称北京某花园别墅物业人员对外透露,著名歌手孙楠和其前女友辛欣于1996年在北京亚北某别墅项目———某某花园康泰园9号联名购买了一套别墅,目前因为拖欠5万余元物业费,两人有可能面临一场官司,而房子已被物业方面断水断电。
得到这个消息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当事双方,孙楠一副“与己无关”的腔调,而辛欣则是满腔“有口难言”的无奈。
孙楠:房子我都不要了,物业费与我何干
孙楠听说此事后,第一个反应是:“4年前我和辛欣分手时,我就把房子给她了。听说她把房子都卖了,卖房子也没给我钱,欠物业费跟我有啥关系?”
孙楠表示,和辛欣当年分手后,他就没再过问房子的事情,拖欠物业费一事他更不知情,“康泰园”物业部门也从来没有找过他,所以虽然房子的业主是他和辛欣两个人的名字,但实质上与他已没有关系了。
孙楠目前正在录制最新专辑。“我的公司已把专辑里的几首新歌送到了春节晚会剧组,成与不成还在等信儿呢!”看来,孙楠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辛欣:此事一言难尽,说也说不清
因为一段逝去的感情,辛欣这些年的生活从没有真正地平静过,最主要的原因是事件男主角是当红的天王歌星。昨日辛欣被记者问到这件事时,承认拖欠物业费一事属实,而她也正在与物业部门协商此事,但其中的内情,辛欣却不想尽述。“这件事挺复杂的,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的。我实在是不想说了,因为怕又被别人说成是借此炒作。”辛欣还特别提到前段时间有人说她和瞿颖要联名写书,抒发失意女人情怀的传闻,“这都是哪跟哪呀!”辛欣向记者透露房子已找到买家了,但还没办过户手续。当记者转述物业部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辛欣一副淡然的口吻:“随便吧。”
新闻背景
1996年,孙楠和辛欣正处于热恋阶段,当时孙楠还没有唱红《不见不散》,两人只是在北京艰难奋斗的“北漂”歌手。并不富裕的二人以按揭方式买下了一套小户型别墅,3层房子只有140多平方米,因为所处位置偏僻,当时总房款40余万元。
1999年底两人分手后,孙楠和辛欣先后搬出昔日爱巢,该房子一直处于空着的状态。不知何故,两人从1996年至今,一直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直到现在已拖欠近7年、总共约5万余元费用。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