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继在上海、北京、合肥等地与珠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对簿公堂之后,香港艺人张柏芝又将“战火”烧到了重庆。
据四川新闻网-华西都市报报道,张柏芝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该公司和重庆家乐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双双告上法庭,索赔损失250万元。昨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张柏芝特别授权的上海律师朱晓剑介绍,因重庆家乐福出售的花之雨香皂的外包装上,赫然印着的张柏芝头像并未经张柏芝授权。在张柏芝的授权下,才状告珠海东洋之花和重庆家乐福侵犯肖像权。
开庭后,第一被告珠海东洋之花的代理人辩称,由于该公司规模大、部门多,产品开发部门误以为张柏芝的肖像可以在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上使用,因而曾有过侵权行为。但今年7月21日,公司与张柏芝在“上海侵权官司”中已达成协议,在书面道歉的基础上,一次性赔偿了张柏芝51万元。该代理人称,张柏芝在上海获得赔偿后,又在重庆提起诉讼,目的是想获取一笔额外的利益,其行为违背了《民法通则》中诚实、信用原则。
珠海东洋之花还辩称,张柏芝是大家熟悉的公众人物,经常在各种场合“抛头露面”,其肖像被公诸于众是她本人所愿意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像她这样的名人没有主张精神损失费一说”。
由于两被告不愿意对此纠纷进行调解,法庭宣布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记者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