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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诠释中外资银行的监管标准

2003年12月01日 11:14

  中新网12月1日电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我们的监管标准的哲学是两条:第一,从长远的目标来看,银监会必须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第二,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刘明康指出,监管和开放是不矛盾的,我们在积极地推进开放的时候,也非常注意对外资银行的合规、合法性的监管。

  刘明康称,对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长远的监管标准,是用“骆驼评定法”,因此,外资银行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只要在中国境内是以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的,这样的金融机构都和中国的商业银行一样,用“骆驼评定法”来进行评价它的风险系统和业绩情况。但是,如果是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行的话,那情况当然就不一样了,一个母行在境内,一个母行在境外,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国际上最先进的监管经验,也就是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这两类的银行业机构。

  而对外国银行在华的经营机构——分行,将用L+S两套系统来代替“骆驼评定法”来进行检测和监管。L主要讲的是风险的监管合规性的监管,资产和质量的监管。S的尺度主要是看它的母行对在华作业的风险的支持力度和它自己的抗拒风险的能力。所以,监管的标准,我们只要能一致的,境内外所有的金融机构要尽量的一致,不应该一致的就不一致。当然,中国现在对银行业还没有完全开放,所以,对外资银行还会有一点的限制,这是一点情况,也要考虑到。

  刘明康最后表示,我们坚持监管的标准尽可能地一致,但是有的时候不一致,这也是合情合理的。我的责任就是要保证对中国的银行是公正的,对外国的银行也必须是公正的,但是,要有时间。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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