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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率先创造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模式

2003年11月30日 10:18

  中新社济南十一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朱大强)记者在此间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省各级法院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重点,更新执法观念,坚持执行改革,强化统一管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工作,在全国率先创造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新模式。

  山东省共有十九个中级法院,一百四十七个基层法院。去年,该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二十三点四万件,执行结案二十三点八五万件,标的额三百四十二亿元人民币;今年一至十月,共执结十六点三九万件,同比上升百分之零点二。

  山东省法院执行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实现了几个“率先”:

  ——率先建立执行局,为适应新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提供组织保障。一九九九年,该省正式批准设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这是全国最早正式得到批准的高院执行局。

  ——率先创立和落实“三统一”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几年来,山东省各级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得以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率先改革执行案件收费办法。从去年开始,山东省法院把执行案件的事前收费改为先执行后收费,不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执行费和实际支出费用。有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结案后,申请执行费由执行法院从相应的款项中严格按规定扣收,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凭有关票据扣收,并及时与当事人办理结算手续。

  ——率先部署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重点解决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严肃执法,建立规范的执行工作秩序;慎用强制措施,防止因草率强制引发矛盾激化;解决执行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规范执行案件收费办法;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种事件发生等问题。

  ——率先编辑规范执行法律文书。在全国尚无统一的执行法律文书格式的情况下,山东省高级法院编辑了《执行法律文书样式》一书,统一、规范了全省法院的执行法律文书。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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