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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港两地签法律合作协议 加强两地律师行业培训

2003年11月30日 09:48

  中新社杭州十一月二十九日电(张慧慧)今天,“浙港法律界交流合作研讨会”举行了香港大律师公会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合作交流协议签署仪式。这是香港在内地城市中继与北京、青岛、重庆之后签署的又一合作协议。

  据了解,浙江和香港两地的相关部门、律师协会负责人和律师七十多人参加了此次法律专场会。香港特区律政司副法律专员黄继儿认为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法律服务趋向多元化。《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签署,给香港律师提供了进入内地市场的便捷通道。随着内地进一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政府将为两地律师提供适合和有利的机制和平台,使国际贸易、企业融资、公司上市、金融证券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优势得以互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法律专业大军。而此次签署的协议将加强浙港两地律师行业的训练,譬如浙江律师到香港接受短期培训等,关注浙港法律信息的交换。

  今天,香港最早为中资企业及内地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行之一——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的宁波代表处正式开业。这是中国加入WTO后,香港律师行在浙江开设的第一家代表处。这也预示着浙港两地律师的广阔合作空间,将为浙江的法律服务市场开拓一个全新的局面。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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