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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明年起进口麻醉、精神药品等需办注册证

2003年11月28日 06:59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曾利明)从明年一月一日起,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  

  记者今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实施。为此,该局决定对今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已经批准进口临床使用的有关特殊药品品种核发《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

  据知,已批准进口临床使用的特殊药品品种有:麻醉药品五种,精神药品十三种,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八种。(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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