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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三案待征求意见 北京法院基本杜绝超期羁押案件

2003年11月26日 08:10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于晶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十五日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市三级法院存在的五十三件超期羁押的刑事案件,除三件等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外,已全部审结。

  本月十二日,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超期羁押清理活动随即在中国司法部门中展开。按照这份《通知》的要求,中国司法部门须严格执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超期羁押相关责任人将被严处。

  北京早在今年九月起即开始对全市三级法院刑事案件进行了排查,结果共发现遍及十一个法院的超审限案件五十三件,涉及当事人一百零三人。

  为及时了解这些超期羁押刑事案件的审理进度,北京市高院要求凡有超期羁押案件的法院,每周须向高院报告一次案件清理进度,以便高院统一督办及协调。

  同时,北京各级法院亦被要求在超期羁押案件的开庭、送达等环节上一律开绿灯,以便使超期羁押的案件限期审结。

  北京市高院副院长王明今日表示,截至到本月二十日,北京市三级法院的五十三件超期羁押的刑事案件,除三件须等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外,已全部审结。北京市消灭超期羁押刑事案件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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