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4日电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11月1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王世元表示,国土资源部将督促落实法定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解决征地安置补偿费用拖欠、挪用和截留问题,抓好征地补偿费的清欠工作。他还说,今后凡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征地方案,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审批。
该报援引此间评论称,国土资源部这次痛下决心严控建设用地、严把审核关,将对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非法征地现象予以整顿。
“城市周边好像四处在冒烟,因为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北京邮电大学许志永博士这样评价当前中国农村非法征地问题的严峻性。他说,土地征用带来的纠纷决不是局部的小问题,几乎所有大小城市以及县城、乡镇周边地区都存在。
“目前由土地衍生出的问题,主要是由土地产权和所有权纠纷产生的各种利益分配不平等引起的。”安邦集团分析师贺军认为,不少地方农民申诉当地政府强行征用农地,变更为商业用途后,转卖或批给商家开发牟利,或进行缺乏实质意义的虚荣建设项目,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却得不到足够的补偿,“这种现象在全国很普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说,据统计,从1987年至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了2394.6万亩耕地,至少有3400万农民因征地失去或减少了土地。按现在的经济发展进度,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达到5450万亩以上,失地和部分失地农民将超过7800万人。
事实上,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为保护耕地,中国就已经出台过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近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有关保护农业用地的通知更是接连不断。然而,非法征用农民土地的现象却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农民遭受不公正待遇,根源在于制度的不完善。”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是只看城市建设等表面内容,却不管花了多大成本,更不管人民满意不满意,能不能承受。他提出,应改革现有的政绩考核制度,把官员工作的成本、损失以及人民的支持度纳入考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则认为,现在征地制度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就是公权侵犯私权,行政权侵犯财产权。“虽然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并不明晰”。
韩俊认为,应当将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明确界定为农民按份共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的每个成员都有按份分割农地所有权的权利,农民按份共有的农地权利可以合法继承或转让、抵押、赠送。“要抓紧制定规范征地行为的法律法规。”韩俊说,现有的土地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远不足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他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制订《农村土地征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