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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文章认为:“公投立法”是为“台独”铺路

2003年11月21日 20:18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二十一日电香港《文汇报》今天发表署名文章,认为陈水扁及台当局推动“公投立法”是为“台独”铺路。

  文章分析,台当局所推动的“公投立法”,与台湾民众要求当家作主,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能相提并论。值得指出的是,“公民投票”是反映公民意志,应由公民提出举办,如今“公投立法”是由民进党执政当局提出“草案”、由执政当局直接操弄,完全是当局滥用台湾人民赋予的权利,引诱、强迫民众“公投”。这是借“公投”愚弄民意。

  文章说,“公投”的实质是搞“台独”。陈水扁及台当局抛出“一边一国”、“台湾正名”、“公投制宪”等“台独”主张后,就一直在精心策划“公投立法”。提出“公投法草案”议题,倡导“统独公投”,后改为“防御性公投”,现在又回到事涉“主权”议题的“公投”。变脸如此之快,主要原因是,陈水扁及台当局高估自己、错估形势,错误地认为大陆忙于经济建设、“奥运会”、“世博会”,中共不会“动武”,台有美国“保护”,台湾可乘机加快“台独”步伐。民进党采取得寸进尺、步步相逼的策略,终极目标以“公投立法”实现“公投制宪”为“台独建国”铺路,最后完成从“法理”上割断台湾与中国的纽带关系,将两岸关系变为“一边一国”。

  文章指出,此次陈水扁利用“公投立法”、“公投制宪”炒作选战议题,从年初就抛出“公投”风向球,策划在大选前或投票日同步举办“加入WHO、核四与否及立委席次减半”公投,目的是为了满足“台独”基本教义派,争取中间游离选民,制造两岸紧张、对立,混水摸鱼。陈水扁是把“公投”当选战工具。

  根据一九六0年联合国《授权独立宣言》规定,“只有前殖民地国家享有自决权,可以通过公民投票取得独立”。作者强调,台湾自古属中国一部分,如今又不是殖民地,根本不具备、不存在所谓“公投立法”问题。陈水扁及台当局以“公投立法”为手段,企图为“台独”制造法律依据,国际社会不会承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十三亿中国人民也不会同意。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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