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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法院要为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03年11月21日 18:08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一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指出,目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要实现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下的司法工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法律和司法保障。

  肖扬今天在人民法院报发表文章作上述强调的。肖扬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赖于法制的调整、规范和保障,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法院要及时提出完善法律的立法建议,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解决经济纠纷是宪法法律赋予法院的基本职责,是法院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基本途径;建设一支政治成熟、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明法官队伍,才能更好地提供司法保障。

  肖扬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赖于法制的调整、规范和保障,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加强经济立法,着眼于建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做到“五个完善”:一是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保护各类产权权益;二是完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保障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三是完善预算、税收、金融和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四是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五是完善社会领域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肖扬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加强司法审判工作,必须通过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通过审判工作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必须依法及时处理民商事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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