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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银行将办人民币业务 岛内金融业界颇为关注

2003年11月19日 09:52

  中新网11月19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8日正式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明年元月1日起,所有香港持牌银行将可试办个人人民币结算业务,台湾媒体报道说,此举也引起台湾财金部门和金融业界的广泛关注。

  由于台湾多家银行在香港当地设有分行,而有部分金控公司,也有意透过并购香港当地的银行,做为进军大陆市场的跳板。对于此一开放措施的后续影响,岛内金融业颇为关注。

  对此,台当局财政部门高级官员表示,金融业在香港的分行,必须适应当地的竞争环境,如果香港银行可以承办个人的人民币业务,而台湾金融业香港分行不能做这类业务,那要如何竞争?

  台湾“工商时报”引述岛内财政部门官员的话称,“倾向允许台湾银行业在香港分行,可承做类似业务”,但须经过相关的核准程序完成后,才可放行。

  据了解,香港持牌银行明年起可试办个人人民币结算业务,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信用卡业务。

  新闻资料: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8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为香港的银行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所有香港持牌银行均可参与。

  董建华透露,香港特区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19日在北京签署有关人民币结算业务合作的备忘录,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会出席签署仪式。他表示,这个安排是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清算中心的第一步,是很好的开始,对香港银行界意义重大,可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是中央支持香港经济复苏的重要措施。他还引述温家宝总理的话说,长远目标来说,中央会优先考虑让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

  据知,在业务经营范围方面,个人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信用卡业务。其中,信用卡业务允许内地游客在香港使用人民币信用卡签账。明年元旦前后开始试办。

  董建华指出,今年七月他到北京会见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时,就提出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可能性。当时温家宝表示时机成熟时,会优先考虑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经过不断努力,国务院终于批准香港银行试办人民币个人银行业务,为两地金融合作正式跨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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