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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银行将办个人人民币业务 建离岸中心第一步

2003年11月18日 15:27


董建华宣布香港银行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作者:洪少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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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八日电(记者陶社兰)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今天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为香港的银行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所有香港持牌银行均可参与。

  董建华透露,香港特区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十九日将在北京签署有关人民币结算业务合作的备忘录,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会出席签署仪式。他表示,这个安排是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清算中心的第一步,是很好的开始,对香港银行界意义重大,可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是中央支持香港经济复苏的重要措施。他还引述温家宝总理的话说,长远目标来说,中央会优先考虑让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

  据知,在业务经营范围方面,个人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信用卡业务。其中,信用卡业务允许内地游客在香港使用人民币信用卡签账。明年元旦前后开始试办。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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