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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当地人心中“优秀的少数民族同志”——艾克拉木·艾沙由夫失踪了。他掌控的上市公司啤酒花随后曝出担保黑洞……
失踪,黑洞,又失踪,又曝黑洞,这似乎成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出事“潜规则”。10多年前中国就从西方引进了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自己也出台了千百条监管制度,可如今我们却发现,在看似完备的架构和制度下,一些失控风险却越来越系统化了
艾克拉木.艾沙由夫在哪里?这是所有和啤酒花公司相关的人都想知道的问题,也是和艾克拉木很亲近的人都难以回答的问题。
艾克拉木在哪里?
11月9日,一位熟识艾克拉木的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艾克拉木出走后曾给他打过电话。艾氏询问,如果他现在回来,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该人士劝说他负起一个董事长对员工和股民的责任,而且国家现在也有引渡的规定,虽然主要针对外逃高官,但对外逃的法律责任人同样生效。此前,坊间盛传“艾克拉木已经逃往中东”。
“太突然了。”啤酒花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董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0月26日那天,艾氏还主持了公司的董事会议。“一切都很正常,一点没有风雨欲来的气氛。但现在看来,艾克拉木出走的决定不是临时作出的。”
11月4日,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声称,该公司无法与董事长艾克拉木取得联系。通过自查,公司发现有近10亿未披露的对外担保协议。
11月5日,啤酒花公告再传噩耗。建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诉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恒源投资公司借款合同一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冻结恒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6205.44万股。
艾克拉木“失踪”的公告甫一发出,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办立刻成立专项组展开调查。虽然新疆区政府初步将这次失踪定性为“擅离职守,不假外出的个人行为”。公司也立刻由副董事长姚荣江临危授命,主持大局,并对外公告“公司经营正常”,但随着近10亿担保黑洞浮出水面,公司要回复正轨,不是件容易的事。
啤酒花的一位董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艾氏出走以后,将公众注意力吸引到公司,才发现10亿未披露担保黑洞。“据我所知,他(艾克拉木)主要的问题是操纵股市,啤酒花相当部分的股票集中在他自己手中。”
在这位董事看来,导致艾克拉木出逃的直接原因是坐庄失败,资本运作的资金链条断裂。
虽然事发地在新疆,但“啤酒花凋零”的蝴蝶效应已经波及到了千里之外的上海。有知情人士透露,新疆警方上周末已经来到上海。
上海是艾克拉木在资本市场翻云覆雨的根据地。据传帮助艾氏做资本运作的上海宝源投资管理公司就是艾克拉木自己的产业。啤酒花公司一位董事透露,宝源投资管理公司的主要炒作对象就是啤酒花股票。
得益于艾克拉木的资本运作能力,啤酒花一度成为股票市场上的强劲庄股。
自1997年上市以来,啤酒花的股价从6元一路走高,攀升至崩盘前的16.62元,生动地演绎了“有庄则灵”的股市传奇。但资本市场上的光环并不能掩盖啤酒花实业的黯淡。
事发之前,已有证券分析师针对公司的2002年报,指出啤酒花暗藏三大风险:大量法人股分别被质押或冻结、进行巨额担保、业绩逐年下滑。净利润从2001年的7598万元,减少到今年前三季度亏损886.33万元。公司目前净资产不到6亿,而对外担保却高达18亿。
公司独立董事曹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自今年8月进公司任职以来,啤酒花已就上市公司互保签订了几次协议。“鉴于对外担保额太大,我已经在董事会上提出对公司担保进行检查,但工作还没完成,艾克拉木就出走了。”
口碑很好的少数民族同志
这个在资本市场上违规“自拉自唱”的艾克拉木,在新疆当地却有着不错的口碑。
曹宏是新疆律师协会的副会长,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做公司独立董事是很挑剔的,但艾克拉木,工作、为人都很不错。”啤酒花公司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层也向记者表示,艾克拉木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少数民族同志”,素质好,懂专业,不抽烟,不喝酒,个人修养也不错。“得知公司出现这种担保黑洞时,我觉得像在做梦一样。”
据说艾克拉木在生活上非常严谨,几乎从来不去歌舞厅,去过一次,连怎么付小费都不知道。一位曾和他共事的律师回忆,艾克拉木的一个原则是不和法官有金钱往来。
但就是这样一个口碑不错的人,却在为啤酒花公司留下近10亿的担保黑洞后,毫无责任感地“人间蒸发”。“艾克拉木很爱面子。为了利益驱使操纵股市,资金链接不上,所以选择一走了之。”这位律师推测说。
艾克拉木的资本运作能力一直为人称道。两周前,胡润新出炉“资本控制力排行榜”,艾氏还排在第22位。
从公开资料上看,现年45岁的艾克拉木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于1983年开始在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工作,历任人行新疆分行金融管理处处长、银行处处长。“这段经历对他后来进行资本运作有很大帮助”。一位熟知艾克拉木的人说。
1996年,38岁的艾克拉木离开了银行系统,创办了新疆恒宇发展有限公司;当年8月,新疆恒宇出资200余万元购买了啤酒花的182万股法人股,位列第七大股东,仅占啤酒花公司2.29%的股份,但艾克拉木却成为啤酒花公司的副董事长。
1998年2月,新疆恒宇受让啤酒花原第二大股东新疆和硕清水河农场供销公司300余万股股权,升格为第二大股东;随后,艾克拉木掌控的银盛房产也开始持有啤酒花公司股权。到1999年5月,由艾克拉木控制的银盛房产及其关联企业新疆恒宇合计持有股权已达19.375%,离第一大股东的21.875%,只差2个多百分点。
此时,新疆轻工将第一股东的位置让给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航技)。但没过多久,艾克拉木联合另外两家股东:新疆中诚实业、新疆银安发展共同成立了“新疆恒源投资公司”,该公司成立后累计持有“啤酒花”29.875%的股权,以高出“中航技进出口总公司”8%的股权成为“啤酒花”第一大股东。
中航技进出口公司做了两天的“流水庄”便黯然退场,艾克拉木作为恒源投资公司的董事长,自然开始掌舵啤酒花股份公司。
董事会权力董事长化
10日,本刊从新疆得到消息——啤酒花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的实际掌控人都是艾克拉木。
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恒源投资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新疆轻工共持有公司46.01%的股份,其他股东的最高持股额只有2%。而第二大股东新疆轻工已将持有的啤酒花股权转让给了新疆汇智投资公司,后者是艾克拉木的公司。
绝对的控股权通常导致绝对的话语权。早在2002年11月4日发布的董事会公告里,啤酒花就披露存在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公司大股东的董事长的问题,并声称“公司已将该问题转达公司大股东,并将尽早解决此兼职问题”。但直到艾克拉木失踪前,他身兼两职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变。
“整个董事会董事长化是现在上市公司面临的普遍问题,这是由上市公司的产权结构先天决定的。”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专研公司治理结构的学者沈明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高管外逃引爆公司财务漏洞已不是新鲜事。今年7月,诚成文化前董事长刘波“失踪”就曾轰动一时。
“逃跑高管”似乎成了上市公司的一大怪现状。而每次伴随“逃跑高管”一起浮出水面的,便是该公司藏匿已久的违规担保,贷款黑洞等问题。证监会精心构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四方连动,相互监督的公司治理结构,似乎并不能挽救上市公司治理失灵的命运。
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也同样出现在诚成文化。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诚成文化第一大股东的时候,持股比例曾经高达20.91%,而第二大股东的持股额只有7.05%。话语权的不匹配使得很多董事会的决定实际上是董事长个人意志的体现。
一位跟刘波共事多年的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诚成文化很多市场行为都是董事长刘波的个人决定。“比如进入资本市场,参股南方证券,都是刘波一晚上拍脑袋想出来的东西。”虽然诚成文化曾经建立起一个貌似庞大的传媒帝国框架,但资本市场几乎都是刘波独立支撑。因为刘波在北大攻读哲学专业,“诚成文化的董事会经常都是在谈哲学,不谈经营。”这位知情人说。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一旦被个人意志所操纵,便往往成为公司治理失灵,操作违规的根源。
一头雾水的监督者
为了保证公司行事的规范,十年前中国证监会煞费苦心从德国的公司治理中嫁接了监事会,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督董事会的决定,以平衡公司各方利益。但在实践者的操纵下,监事会形同虚设。
啤酒花的监事会会长张晓燕是啤酒花第一大股东恒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部经理,另一位监事安莉则在恒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出纳和统计工作。两位恒源的财务人员占据了监事会2/3的席位,能对第一大股东起到怎样的监督作用,可想而知。
啤酒花公司独立董事的人选也耐人寻味。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8月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首次聘请了两位独立董事。但公告表明,这两位独立董事的所在单位,一是啤酒花公司年报的审计机构,另一个与啤酒花也有业务往来。
虽然进入啤酒花任职的两位独立董事并不是相关业务的直接经手人或合伙人,但这种打擦边球的关联身份,让人不得不质疑啤酒花聘任独立董事的初衷。
尴尬的不仅仅是千丝万缕的关联位置,独立董事还面临着知情权缺失的问题。“我们应该做哪些事情?我们应该起什么作用?”啤酒花的一位独立董事在接受采访时,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你可以想象得到我听到这个消息后的反应,很震惊。近10亿的未披露担保,我完全不知情。”这位独立董事苦笑着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不知情的不仅仅是这10亿对外担保,他在决定担任啤酒花独立董事之前,对该公司的了解只是通过网络。“啤酒花公司在当地名声不错。收到出任啤酒花独立董事的邀请后,我上网查了一些有关啤酒花的资料,觉得公司业务在好转,便接受了聘任。”
对此前艾克拉木频繁出入上海的作为,这位独立董事更是一头雾水。“我以为董事长去上海是跑业务,现在才知道他是在搞资本运作。”
高管失踪被系统化
为什么高管外逃屡屡上演?为什么相关管理者总是缺失知情权?在采访中,两位啤酒花的董事会成员都表示:“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操作是普遍现象,这不是啤酒花公司一家的问题。”
“制度缺陷是根源。在中国现行的公司法里,只是模糊地规定了公司高管应该履行的业务,却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学者王卫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在中国规范公司行为的《公司法》、证监会条例里,都没有具体的保护小股东利益的诉讼措施和管理者失职后的处罚措施。违规操作事发后,主要责任人一走了之,其他董事、高管则以“不知情”掩盖一切过失,甚至新瓶装旧酒,继续在上市公司的新壳里担任高管人员。每次倒下的上市公司都失去了警示作用,反而形成一种上市公司的“出事潜规则”:违规操作资金条断裂——主要责任人出走——其他管理者不知情——原有公司换壳或者换人继续经营。
“美国的公司法里,小股东可以因为公司高管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以公司名义对董事,经理提起诉讼。但在中国的公司法里,没有类似对小股东的保护措施。小股东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高管,但现行法律里找不到因管理失职应承担的相关罪名。”
在美国做了近10年律师的王卫国说,“没有惩罚机制,单靠道德约束,高管们很难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应尽的勤勉义务也不过是纸上谈兵。”
在普遍存在违规操作,又没有重典惩治的上市公司里,诚成文化,啤酒花似乎还没有成为业界警醒的前车之鉴。下一次的丧钟又将为哪一家上市公司而鸣?
啤酒花公司介绍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600090)是1997年上市的民营公司,主营业务为酒花,饮料,房地产。1999年,艾克拉木掌控的恒源投资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后,啤酒花股价节节上扬,从发行价4.05元上涨到崩盘前的16.62元。
但公司业绩却逐年下滑。净利润从2000年的9027余万元,下滑至2002年的4813余万元,每股收益也从2000年0.393元下降至2002年的0.131元。目前由于“董事长出走”和担保黑洞问题的浮现,该公司股价惨跌到7.97元。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