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本文繁体版

整顿报刊 四川党政部门官员不得在报刊社兼职

2003年11月14日 07:07

  中新社成都十一月十三日电 (记者肖龙联)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报刊社兼职,各级党政部门和各报刊社应进行自查自纠,已兼职人员必须在今年十二月底前辞去所兼职职务。这是四川省五部门作出的一项规定。

  由四川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在报刊社兼任社长、总编辑(主编)、顾问或编委会成员、理事等职务;报刊社工作人员不得与党委机关工作人员、政府机关公务员混岗;各级党委机关工作人员、政府机关公务员一律不得兼任各报刊社的信息员、联络员和发行员等职务,报刊社也不得将编辑部设在或变相设在党政机关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照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报刊社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任命相关报刊社的社长、总编辑(主编),并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凡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认可和办理社长、总编辑(主编)的登记注册手续。

  为此,记者采访了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华和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魏善和,据介绍,四川省治理整顿党政部门报刊已接近尾声,该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决定。

  据了解,四川省从二00四年起将停止出版十四种报刊,十种报刊实行划转,三种期刊合并为一种后划转,两种期刊实行管办分离,一种期刊实行免费赠阅。

  据报道,二00四年初,四川五部门将就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报刊社兼职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不认真自查自纠的报刊社及主管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继续与报刊社人员混岗的公务员,将由机构编制部门核销公务员编制。(完)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关于我们】-广告服务-【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