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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法院选聘陪审员 可和法官享同等权利义务

2003年11月13日 13:46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1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选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

  报道说,符合条件的普通市民被选上后,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将和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听审、认证和发问,还可以就认定的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发表意见,如果发现案件存在错误,人民陪审员可以建议法院院长再审。(记者尹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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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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