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10月中旬,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4个检查组,对公安机关和群众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环节仍存在超期羁押问题的河北、黑龙江、福建、河南、广东、贵州、云南、甘肃等省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13个分、州、市检察院和19个看守所进行实地督察。同时,有关省级检察院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纠。根据检查组的核查和广东、云南等省检察院的自查,检察机关确实有15人存在超期羁押问题。
经过多方协调,深入细致的工作,目前15人已全部纠正。
按照清理纠正超期羁押的有关规定,发生在8月1日以后的超期羁押要在检察日报予以公布。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视情况作出处理,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检察院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属实的超期羁押,发现一人、纠正一人,并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