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备受瞩目的新瑞都等投资弊案,台北地院12日再度开庭审理,台北“地院”传唤了李登辉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厘清新瑞都投资案等案情,庭讯从上午9时10分开始直到下午5时15分结束。
据说李登辉在庭讯中曾一度拉高音量,响应检察官讯问。对此李登辉的解释称,他们有时讲不清楚,因此他才“稍微凶一下”。
据台湾媒体报道,李登辉12日在庭讯中,当检察官出示并讯问他是否认识“选举帐目”经费中的人头帐户时,李登辉一度拉高分贝强调不认识检察官所出示的人头户,随即传出李登辉在庭讯中动怒之说。
台北“地院”12日再度开庭审理,前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接受检察官讯问有关新瑞都投资案过程时强调,此案曾进行内部评估,若评估为正面并可投资,就会配合支持台当局重大政策,但据国民党规定,金额超过2亿元以上投资案,须请国民党主席批示。
针对刘泰英指称,投资新瑞都案是因他指示,李登辉则称刘泰英是财经专家,他才同意刘及国民党投管会投资新瑞都的决策。
据报道,一份从国民党投管会获得的证据显示,刘泰英曾上呈有关投资新瑞都3亿元的公文给李登辉,李登辉在上面批示“登辉”。
刘泰英表示,虽然他管理财务,但是动支的权力都在李登辉,投资新瑞都只是奉李登辉的命令进行。
此外据了解,法庭内60席旁听民众,除8席由未排到队的媒体记者领走外,其余都由“李友会”成员坐满。
由于审讯并没有突破,法院决定将继续审理。
拥护和反对李登辉的人马12日也在法院外聚集,数百名李登辉的支持者与反“台独”者发生激烈口角,最后演变成肢体冲突,有人因此被打伤入院。
新闻资料:“新瑞都案”的由来
台北“地检署”自2002年9月初爆出查新瑞都弊案后,追查出刘泰英在“中华开发董事长”、国民党“投管会主委”任内,涉及多项经济型犯罪。刘泰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共12项,刘泰英违反相关规定、洗钱、伪造文书罪嫌部分;收取低额佣金,串通他人掏空公司资产。
据了解,“新瑞都案”缘起苏惠珍购买高雄县一块烂地,透过复杂的政商关系将土地变更一变而为“大湖工商综合园区”,该开发案由苏惠珍当大股东的新瑞都公司负责,由于利益高达数十亿新台币,多位政商人物涉及其中,苏惠珍曾经向“中华开发”申请融资失败,因此找上刘泰英希望刘泰英能融资给新瑞都,刘涉嫌收取回扣。
检方侦办新瑞都案之后连带追查其它弊案,皆是刘泰英在国民党“投管会主委”任内涉及之经济型犯罪,除新瑞都案之外,刘泰英等也被控涉嫌尖美、台凤、中广售地、桥头宝非法收购委托书、内线交易及洗钱等多项重大弊案。检方将对刘泰英等10人提起公诉并求处重刑,总计两波起诉21人,5人获得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