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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阜新公安局长毛景祥受审:逃亡的日子不好过

2003年11月12日 13:31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沈阳11月12日电辽宁省最大悬赏通缉要犯、原阜新市公安局局长毛景祥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指定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9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3年3月至1997年9月,毛景祥任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涉嫌贪污受贿犯罪23起,计价值人民币75.3万余元;贪污犯罪5起,计人民币24万元;挪用公款犯罪2起,计人民币20万元。   

  据介绍,1998年5月,刚刚退休的毛景祥接受了辽宁省纪委的审查,同年6月8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以毛景祥在职期间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被告人毛景祥携妻子史某、外甥女刘某潜逃。为了缉拿毛景祥,辽宁省公安厅于2000年1月18日发布通缉令,将其作为辽宁省追逃的头号人物,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毛景祥的有功人员奖励10万元人民币。为加快破案速度,同年5月,辽宁省公安厅和阜新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小组,并决定将悬赏金增加至30万元。   

  去年11月25日,被告人毛景祥携妻子史某、外甥女刘某来到阜新市政府办公室投案自首。他对值班负责人说,3人外逃时所带的钱已花光,老伴史某已是癌症晚期,不能让她死在外边,所以前来自首。据悉,史某身患喉癌,外逃期间曾做过一次手术。   

  当问其在外潜逃4年多,心里踏实吗?是什么原因促使你投案自首?毛景祥回答:"说实话,逃亡的日子并不好过,整天提心吊胆,就担心被抓。这些年,我隐藏在黑龙江绥化,在那段日子里,通过看电视,我知道自己是全省悬赏追逃的头号人物,所以不敢出屋,整天躲在临时租住的民房里。这些年,我与亲友断绝一切联系,也从不使用身份证。我所以投案自首,很重要的一点,是我老伴得了癌症并已到晚期,我不想让她死在外面,那样无法面对我的儿女。我也反复做思想斗争,最后于去年11月25日,带着老伴和外甥女在绥化投案自首。   

  毛景祥还说,自己已经是土埋半截子的人啦,是在监狱中度过后半生,还是隐姓埋名背着罪名逃亡度过余生?一想到由于我的问题牵涉到子女们,我的心就不安。现在我就想把我的问题在法庭上讲清楚,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来源:新华网作者:陈光明、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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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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