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日电 题:(作者 李岩)中国民间曾流行着这样一句俗语:“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是孙子”。在处于市场经济改革与体制转轨的华夏大地,债务经济纠纷时有发生,并且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欠债不还、有钱不还、多角债、败诉后转移资产等现象屡见不鲜,法院的部分生效判决迟迟难以执行,债权人常常要面临央求债务人还钱的尴尬局面。在无序竞争日趋严重的今天,“执行难”问题已成为困扰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顽症,不仅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危及法院的形象和司法权威,也给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带来一场信用危机,使整个市场改革蒙上一层阴影。
为了规范市场竞争,有效解决纠纷中的执行难问题,给经济运行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中国司法界正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改革浪潮,许多基层司法系统都在进行着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最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推出一项中止执行案件回访制度,其试行期间成功将多起“死案”变为“活案”,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
浙江京浙工贸开发公司是中止执行案件回访制度的受益者之一。北京隆康公司欠付京浙公司钢材款及违约金六百六十余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隆康公司没有主动履行义务,京浙公司遂于一九九九年五月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隆康公司账面上资金为零,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同年十二月,法院只得中止此案的执行。
中止案件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回访双方当事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隆康公司曾与北京市通州某单位共同开发住宅,而隆康公司经理因诈骗被拘留,工程被迫停工。隆康公司仅有的财产是十余栋半成品楼和一栋未竣工的板楼。法院对房产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后资产价值为一千零八十六万元。为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执行法官同开发商协商,将隆康公司剩余工程交给海涛房地产公司继续投资建设,海涛公司在评估范围内承担隆康公司的债务。
二00二年,海涛公司负责的半成品楼全部竣工,各项产权手续也已落实。同年七月,该案正式恢复执行,由海涛公司提供四十一套房产抵偿隆康公司所欠京浙公司的债务,一件本已中止执行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在回访中止执行案件过程中,司法机关努力寻求最适宜的解决方式。北京慧天公司与六家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及房宅买卖合同,欠款达二千五百万元。由于其未履行合同义务,六家公司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二000年,法院宣判慧天公司偿还六公司共计二千四百五十万元。在其未自动履行判决下,六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考虑到慧天公司地处开发区显要位置,直接影响了高科技园区整体形象,执行法官在查明慧天公司实际情况后,依法查封其土地房产并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成交近三千万元,为全部当事人挽回损失。
案件中止执行,很多情况下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或逃避执行使案件难以执结而采取的一种折衷办法,先将案件搁置起来,等待新的执行线索和转机再恢复执行。实行中止执行案件回访,法官不再仅仅消极等待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而是主动出击对中止执行案件逐件复查,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发放回访通知书,征询申请人是否发现新的执行线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回访中发现执行线索,执行官可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
中止执行案件回访制度是对案件中止执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突出了法院在案件执行中的主导作用,对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益启示,不失为“司法为民”的一个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