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本文繁体版

有关方面建议在衡阳大火塌楼原址建烈士纪念碑

2003年11月10日 15:48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湖南《潇湘晨报》报道,昨日上午,衡阳扑救“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追悼会结束后,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家强、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及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领导立即赶至事故现场查看,湖南省消防总队提出,这栋坍塌的商住楼将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在此建一座烈士纪念碑。这一设想得到公安部消防局的赞同。

  昨日上午10时40分许,追悼会刚一结束,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家强在省市消防部门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赶往火灾现场进行查看。现场周围仍被封锁,为了安全起见,周围几栋商住楼的居民已被转移,所有门面也停止营业。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一位负责人向陈家强介绍了火灾发生后的扑救情况及一些设想。

  湖南省消防总队提出,在这次特大火灾事故中,20名公安消防官兵殉职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为了从中汲取血的教训,总队有个设想,就是将这栋商住楼完全拆除,在此建一座烈士纪念碑,将20名革命烈士的画像及他们的先进事迹雕刻在纪念碑上,让人民永远记住这次惨重的灾难,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可将这座烈士纪念碑作为教育基地,经常组织学生和有关人员到此学习和参观。这一建议立即得到公安部消防局的同意。

  这个设想提出后,立即引起了衡阳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衡阳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栋坍塌的商住楼原址建烈士纪念碑的设想非常好,如果能够得到广大市民及上级有关部门许可的话,市委、市政府将着手拆楼及规划,尽快将这座烈士纪念碑建成,并对外开放。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关于我们】-广告服务-【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