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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律师将调查东宁侵华日军遗留芥子气伤人事件

2003年11月08日 19:43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八日电(记者刘舒凌)中日两国律师本月底将赴黑龙江省东宁县调查一起芥子气伤人事件,并有两名日本老兵到当地指认侵华日军遗留化武的埋藏地点。

  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中方律师团律师苏向祥本月十五日至二十日将赴黑龙江省东宁县进行前期调查,为月底中日两国律师团联合调查一起日军遗留化武伤人事件做准备。今天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苏律师介绍,一九九六年发生的这起芥子气伤人事件造成了一死一伤,并不为外界所知;中日律师团目前也只是掌握了线索,对于事件真相并不了解。他说,除了实地调查,两国律师团还将为事件受害者及家属提供法律支持。

  月底与日本律师团同赴黑龙江东宁县的还有两名年过八十的日本二战老兵。作为侵华战争中驻扎当地的士兵,他们参与埋藏了日军遗留在东宁县境内的化学武器。苏律师介绍,两名日本老兵了解遗留化武给中国民众造成的伤害后,在忏悔的同时,主动与日本律师团联系,表示愿意到东宁县协助调查,并指认当年日军遗留和埋藏化学武器的具体地点。

  据了解,依靠老兵的回忆以及掌握的资料,中国方面随后将在东宁县范围内展开勘察工作。

  作为另一起侵华日军遗留化武伤人事件——齐齐哈尔“八·四”事件的中方代理律师,苏向祥说,在日本政府决定向中国政府支付三亿日元以补偿“八·四”事件给中方造成的损失后,律师团暂时停止了对“八·四”对日索赔诉讼案的推动工作。

  苏向祥表示,律师团将根据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意愿来决定今后的工作。如果“八·四”事件受害人同意接受赔偿,律师团就有可能不对日本政府提起索赔诉讼;如果受害人不接受或者不满意于日本政府提供的赔偿,他们将根据受害人的委托,尝试从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而在受害人及其家属表明态度之前,两国律师团将暂时停止与他们接触,避免影响他们做出自己的选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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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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