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联合国召开了艾滋病防治高级别会议,艾滋病防治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新华社记者就中国艾滋病流行与控制情况走访了卫生部负责人。
问:我国艾滋病流行的形势如何?目前我国艾滋病流行的主要传播途径有哪些?
答:自1985年我国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我国卫生部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技术支持下,进行了全国范围的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分析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约8万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占总人口的比例虽然很低,但感染人数在亚洲位居第二位,在全球居第十四位。我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以静脉注射吸毒感染、采血(血浆)途径感染和性接触途径感染为主。
问:党和政府如何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答: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将其作为关系到民族兴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纳入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1996年我国建立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总结我国10多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形成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防治工作原则,制订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中长期规划和行动计划,严厉打击非法采血、走私贩毒和卖淫嫖娼等犯罪活动。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正在全国形成。
问:我国制定的艾滋病防治规划实施和落实的情况如何?
答: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和非法单采血浆的同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救治和人文关怀,在疫情严重的地区建立了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增加经费投入,加强能力建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增加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用于艾滋病预防和救治工作。2001年国家投资12.5亿元国债,地方配套10亿元用于加强中西部地区的血站基础建设和设备投入,新建、改建血站、血库459个,对控制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艾滋病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资68亿元人民币用于全国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投资114亿元用于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预防控制疾病的综合能力。
加快抗病毒药物国产化进程,减轻医疗负担。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了治疗艾滋病药品进口注册及研制报批快速通道,批准了进口治疗艾滋病药物的免税。2002年,国务院有关部委共同研究解决抗病毒治疗药物的国产化问题,目前已批准生产4种抗病毒药物,使药价大幅度降低;2003年国家组织生产抗病毒药物约5000人份,用于河南、安徽等重点地区艾滋病病人的救治。
启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从2002年开始,卫生部决定在重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开展包括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护理、咨询关怀等内容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第一批51个示范区已经启动,2003年底,将扩大到127个县。国家还将根据疫情情况,逐步扩大示范区工作范围。
多部门合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在国务院协调会议的组织协调下,教育、公安、司法、铁道、计生、广电、工青妇等部委、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均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做了大量的监测、干预、教育、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并结合每年世界艾滋病日,各地都组织一系列大众宣传活动。各部门针对重点人群,如在校学生、流动人口和高危人群中吸毒者、卖淫妇女以及艾滋病感染者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和行为干预试点工作。
问:我国艾滋病防治方面进行了哪些国际合作?
答: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很关心我国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在资金和技术上进行了广泛交流与合作。几年来,我们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欧盟等国际组织和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广泛开展了多边或双边合作项目,加强了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问:我国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上面临的挑战有哪些?如何应对?
答:我国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艾滋病传播蔓延的危险因素仍未清除,吸毒、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尚未根绝,艾滋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艰巨的任务。我国政府本着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强化防治措施,坚决遏制艾滋病的流行与蔓延。
第一,增强政府的责任。我国政府将艾滋病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监督和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艾滋病扩散的,追究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我国政府承诺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治疗药物。在城市,对艾滋病患者中的低收入者,由国家免费提供治疗药物。在农村,国家免费为农民提供治疗药物。同时,建立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三,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行为的干预措施。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动员社会群众广泛参与;严厉打击贩毒吸毒、卖淫嫖娼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倡导社区无毒品和健康性生活。
第四,保护艾滋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反对社会歧视。在全国建立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采取抗病毒治疗、人文关怀、生活救助等综合防治措施。政府对贫困的艾滋病病人给予经济救助,对其子女免收上学费用。
第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我国政府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社会抗击艾滋病的斗争,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政府决定向全球艾滋病、结核、疟疾基金捐献1000万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的发展目标,尽快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实现全球控制艾滋病的目标而努力。(来源:新华网记者 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