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本文繁体版

消防部门曾对衡阳火灾大楼提整改意见 被当耳边风

2003年11月08日 11:06

  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长沙电视政法频道网站报道,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中倒塌的房屋开发商是衡阳市永兴集团,该集团法人代表是李文革。该房屋是1997年4月动工,1998年10月建成。当时消防部门在检查该大楼的时候便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

  第一,该大厦离周围的建筑相隔不到六米,有消防安全隐患,无消防通道。

  第二:大厦的消防龙头偏少。

  第三:该大厦的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通过消防部门审核。

  然而,这栋大厦在投入使用以后,由消防部门所提出的这三点要求,竟被有关部门当成耳边风。

  在了解有关的情况后,湖南省委副书记孙载夫指示,对受灾的群众一定要妥善鼾,天气渐冷,一定要保证受灾群众的食宿,11·3事故的现场一定要排队所有隐患,对居住在安全隐患周围的群众要及时搬迁,同时一定要做好牺牲的消防官兵的怃恤工作,要迅速调查火灾原因,查清事故责任,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龚箭蒋伯皓)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关于我们】-广告服务-【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