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程和地点
2003年全年,每两周比赛一次,每次比赛男子4场和女子1场(男女共10名运动员参赛),全年共进行20周的比赛。首场正式比赛时间为2003年4月11日。主要比赛地点设在北京,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在国内其他城市举行。比赛通过电视进行直播或转播。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各行业体协,各有关体育院校。
三、竞赛项目
男子争霸赛: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5公斤级、85公斤以上级。
男子新秀赛: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5公斤级、85公斤以上级。
女子表演赛: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
四、参赛运动员及教练
1、参赛运动员必须在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
2、运动员在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单位即为代表单位。
3、运动员报名资格:
(1) 2002年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男子各级别前8名的运动员;
(2) 2002年全国武术锦标赛散打冠军赛男子各级别前8名的运动员;
(3)新秀运动员56、60kg两个级别为全国锦标赛1——8名,65——85+kg六个级别为全国锦标赛9——16名,且年龄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4) 2002年全国武术锦标赛散打冠军赛女子六个级别前4名的运动员。
4、根据《2003年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运动员年初排名办法》,各级别取排名男子前8名、新秀前4名、女子前4名的运动员参赛。
5、一个级别中排名不足8名的,按该级别2002年全国武术锦标赛散打冠军或团体赛个人名次依次递补(已取得排名资格的运动员除外)。
6、各参赛队每次比赛可派1名教练员。
五、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2003年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竞赛规则》。
2、男子争霸赛
全年比赛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比赛共1周,开幕战为2003年散打王超级挑战赛。
第二阶段比赛分2轮,每轮比赛6周,共进行12周比赛。各级别排名前8名的运动员分为上下半区,上半区参加第一轮,下半区参加第二轮的比赛。本阶段所有比赛均为单败淘汰赛,每轮比赛每级别胜者在每一场将出战两次,在上下半区分别产生各级别1、2号擂主挑战者。
一名运动员因伤弃权时,由该轮比赛排名其后的运动员依次递补。
第三阶段比赛共进行4周,除1周中外对抗赛外,擂主挑战赛3周。由各级别已产生的1、2号擂主挑战者争夺各级别擂主。
第四阶段比赛共进行3周,由65、70公斤级擂主争夺轻量级散打王,75、80公斤级擂主争夺中量级散打王,85、85+公斤级擂主夺重量级散打王。
3、男子新秀赛
共8个级别,每个级别4名运动员参赛争夺8个级别新秀擂主,最后体重相近的两个级别进行4场跨级别挑战赛。
4、女子表演赛
共6个级别,每个级别4名运动员参赛争夺6个级别女子冠军。
5、参赛运动员体重最多可在规定的级别限度内上浮2公斤。当一方运动员超出该级别的体重后,每超出对方运动员1公斤(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算),应向对方运动员支付本人应得出场费或奖金的10%作为超重罚金。
六、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报名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和县级以上医院公章。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03年3月10日(以当日邮戳为准)。报名截止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做出同意参赛或不同意参赛的决定,并在做出决定10日内通知参赛单位。
3、如竞赛日程因国家指定任务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时,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可予以调整,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必须服从。
4、运动员在比赛前三天到比赛地点报到,教练员在比赛前一天到比赛地点报到。
七、参赛费用、出场费及奖励
1、由承办单位负责报销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往返硬卧火车票及报到时起至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3、男子争霸赛
第一阶段比赛运动员出场费为:超级王30000元,2002年散打王20000元。奖金为:胜者70000元,负者30000元。
第二阶段比赛根据各级别运动员排名不同,确定运动员每场比赛的出场费:第1名10000元;第5名5000元;第2名8000元;第6名4000元;第3名7000元;第7名3000元;第4名6000元;第8名2000元;
第三阶段6个级别擂主争夺战,运动员出场费每人:10000元,胜者奖金为:30000元。
第四阶段3个级别王争夺战,运动员出场费每人:15000元,胜者奖金为:100000元。
4、男子新秀赛
第一阶段争夺新秀擂主资格赛,运动员每场比赛的出场费:每人1000元。
第二阶段8个级别新秀擂主争夺战,出场费:每人2000元。
第三阶段新秀擂主跨级别挑战赛,出场费每人:5000元,胜者奖金为:10000元。
5、女子表演赛
第一阶段争夺冠军资格赛运动员每场比赛的出场费:每人1000元。
第二阶段6个级别女子冠军争夺战,出场费:每人1000元,奖金为: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
6、由武术中心、中央电视台、国武公司颁布的奖项有神腿王、铁拳王、快摔王、新人王、最佳新闻摄影奖、最佳赛事承办奖、终生成就奖、特殊贡献奖、最佳散打王教练员奖、最佳散打王裁判员奖、擂台天使奖,评选办法另定。
7、运动员所获出场费及奖金的40%作为参赛单位教练员及有关人员的奖金。
8、以上出场费和奖金为税前款项,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行缴纳。
八、有关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的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