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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考生申辩机会 北京开自考涉嫌作弊考生听证会

2003年11月06日 13:55

  中新网11月6日电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教育考试院5日首次公开为高自考涉嫌作弊考生举行了听证会。但20多名提出听证会的考生实际就只到了6人。

  据悉,考试院特意准备了五个听证会场,但到场的考生只有寥寥6人,记者旁听的听证会现场只有一名考生参加听证。据有关人士介绍,此前没有考生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提出延期举行听证申请,因此不出席听证会就意味着放弃申辩。

  首场听证会的当事人是27岁的小韩,因对自己涉嫌替考处罚不服提出听证。昨天,小韩准时出席了听证会。据小韩和调查人介绍,在《邓小平理论概论》考试中,小韩与朋友同进了高自考设在西城区某小学的一个考场,互相在试卷上写下对方姓名和考号,想以此实现替考行为。那天,一切进行得非常顺利,连监考老师也没有发现。但直觉让小韩总觉得有点不妙,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小韩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主动承认自己在该科考试中找人替考,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当场填写了《违纪考生登记表》。

  按照《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工作人员告诉小韩将受到停考三年的处罚。小韩觉得自己是主动承认了错误,不应该受到这么重的处罚,因此提出听证申请。

  北京教育考试院多年从事考务管理的白希有老师说,小韩不主动承认找人替考,在阅卷阶段也能被查出来,因为考场的编号是事先确定、考生的试卷是按编号装订的。

  在昨天举行的首场听证会上,没有出现双方因为证据不足而形成的激烈对辩局面。在对小韩高自考作弊事实做调查的北京教育考试院两名工作人员一一当场出示证据时,小韩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首场听证会仅用了15分钟。

  每一个涉嫌作弊的考生,经过听证会,双方对事实核查无误后,调查员都会对违纪考生提出处罚建议。

  针对学生把听证会变成求情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说,听证会解决的是考生对监考老师记录的事实重新核实一次,对考生的处理结果,仍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位负责人表示,不会因为考生的求情而把应该停考三年的处罚改为一年。另外,听证会提出对考生的处罚也只是一种建议,最终的处罚将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决定。

  考生涉嫌作弊提出听证申请,是今年高自考新规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也是涉嫌作弊考生头一次拥有了听证的权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两周四天的10月高自考考试中,有300多名考生因为作弊被处罚,其中有20多名涉嫌作弊的考生对处罚不服提出听证申请。

  “举行听证会,就是为了给涉嫌作弊的考生一个申辩机会,但它不是处理作弊考生的主要手段。”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吴凤臣说,“依法治考才是主方向,就是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

  据吴凤臣介绍,以往考试院更多的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条例,对照考生违规违纪的情节,在双方认可后,做出相应的处罚。对于听证会这种形式,吴凤臣指出,采取听证会这种形式处理违规、违纪、舞弊考生,不应该成为一般形式,它只是其中一种形式。

  他还指出,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处罚作弊考生,目的都是要不断端正考风,不仅包括考试院组织的各种考试,也包括在校学生以及其他行业组织的各种考试。(作者:邓兴军钱冰戈)

 
编辑:金秋

相关报道:北京高自考200多考生涉嫌作弊受处 22人申请听证 (2003-10-29 09:56:13)
          去年山西省查处高自考违纪考生15476人 (2002-01-11 1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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