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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将组建四大项目法人

2003年11月06日 08:20

  中新网11月6日电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近日获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将组建四大项目法人。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批准,为建立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明确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保证实现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基尧说,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将分别组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东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在工程进入运营阶段,将组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由作为中央出资人代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监管。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由湖北省组建项目法人,负责相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各地方配套工程由地方组建项目法人,负责相应配套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张基尧强调,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将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等原则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要坚持建设与运行管理相结合,落实项目法人筹资、建设、运行、还贷、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于一体。要处理好增量资产与存量资产、中央资产与地方资产以及地方资产之间的关系。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选择专业性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单项工程建设管理。(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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