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8日,原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审计局局长、时年40岁的卫军在看守所接到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他因挪用公款145万元,一审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官场得意
1963年8月18日,卫军出生于湖北省丹江口市。1967年移民至原襄阳县(现改为襄阳区)峪山镇,后随其父母迁至东津镇。其父是东津镇财政所长,因为这个原因,1980年,初中毕业的卫军很顺利地进入泥嘴镇财政所工作。
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的农村孩子,端上了令人羡慕的“铁饭碗”,刚参加工作的卫军对此很满足,工作上倒也积极肯干。不过,因为文化水平低,工作上他时常感到吃力。后来,赶上地区财校培养基层财政干部,1983年至1985年,卫军在地区财校读了三年书。毕业后,经其父做工作,卫军被安排在原襄阳县财政局预算股上班,先后任副股长、股长。
别看卫军学历不高,但在如何争取“上进”上,却很有一套功夫。除溜须拍马外,他还善于通过结交领导的亲属来结识领导。卫军认识襄阳区某领导的“公子”后,二人常在一起吃喝玩乐,打得火热。据卫军自己交待,他先后送给该“公子”3万元现金。为了取悦另一个领导的“公子”,他拿5万元公款,买了该“公子”的30公斤茶叶。金钱开路,卫军为自己铺就了一条仕途坦途。
1995年5月,卫军调任襄阳区国资局任局长。他开始挪用公款,开办了温鑫大酒店。在其任职期间,反映他有经济问题的举报信一直没有间断,就是在这种情况下,1999年4月,卫军又调任审计局任局长、党组书记。
情场如意
1989年,卫军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儿,卫军嘴上虽没说什么,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快。
1990年的一天,卫军来到舞厅跳舞。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优美的舞姿吸引了卫军的目光,这被朋友徐某看出了“门道”,经他牵线搭桥,卫军与这位年仅18岁的纺织女工徐清清(化名)相识了。
一个是青春年少的美女,一个是握有实权、风流倜傥的“帅哥”,二人的感情随着舞步的加快而迅速升温,并很快跨出了友谊的界线。
事后,徐清清才从卫军口中得知他是有妇之夫,卫军信誓旦旦地向徐清清表示,等他与妻子离了婚,一定与她结婚。然而,对卫军来说,一边是贤慧的妻子,一边是娇美的情人,两边他都无法割舍。
1995年6月,卫军调任襄阳区国资局局长。徐清清旧话重提,卫军以“刚当领导影响不好”为由,再次拒绝她。为讨徐清清欢心,他开始用公款为徐清清买衣服、化妆品、手饰等,并时常给徐清清一些零花钱,并有意无意地向徐清清表示,只要她为他生一个儿子,立即将她“转正”。
1998年初,已怀上孩子的徐清清再次要求卫军离婚。卫军为了稳住徐清清,用公款为她买下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并花14万元装饰一新。
1998年8月,徐清清生下一子。由于没有准生证,孩子没法上户口,卫军便通过市区某派出所给孩子买了一个城镇户口。徐清清虽然了了卫军的心愿,但他仍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此时徐清清也看清卫军的心态,也学乖了,不再要求名分,心甘情愿地当他的“二奶”。
令徐清清没有想到的是,卫军为了赌博从其母亲、妹妹处拿走的7万元钱至今有借未还。曾经写入徐清清名下的房产已被没收,当了卫军12年“二奶”的徐清清得到的仅是一个失去父亲的6岁儿子。
赌场失意
有人说情场得意的人,那么赌场上一定会失意。对此,卫国深有体会。
2000年11月,襄樊某集团组织襄阳区有关业务单位到新、马、泰及香港、澳门观光考察,作为审计局长的卫军也在被邀请之列。这次观光考察安排了去澳门参观博彩活动。这一信息给平常就爱赌的卫军注入了一剂兴奋剂,他私下悄悄作了准备,从审计局财务室借了10万余元公款揣在身上。
走进澳门葡京大酒店赌场,卫军兴奋莫名,眼睛都直了。为一试身手,他避开观光考察团的其他成员,把带来的10万元公款全部买成筹码,结果10万元全部丢进了赌场。
10万元的公款打了水漂,卫军并没有后悔:“要怪只能怪我玩得太少,凭我的智商,多玩几次,赢它个百八十万岂不是小菜!”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从澳门回来后,卫军一直在寻找机会,准备再赴葡京博一博,以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
2000年底,卫军通过一个朋友帮忙,花3万元办理了澳门过境通行证。
2001年11月,卫军利用到台湾进行经济文化考察及两岸交流的机会,又从单位借款30万元。回来途经澳门时,卫军留了下来,决定大赌一把。然而,赌神最终还是没有光顾这个自认为智商不低的审计局长,30万元又输了个精光。
输到这个地步,卫军仍不服输。2002年3月至4月间,卫军两次以带妻子到澳门旅游为名,又一头扎进了赌城。
从此,输红了眼的卫军频繁地往返于澳门和襄樊之间,先后12次进入澳门豪赌。仅进出澳门的各种证件他就办了6本。
卫军交待,他扔进葡京赌场的钱多达80余万元,而这些钱大部分是公款。
咎由自取
从2000年底至2002年6月案发前,卫军多次以办事急用、给领导办事、出差等理由,从审计局财务室借款27次,计85.57万元。从局内部科室及下属单位挪用公款6.5万元。卫军在襄阳区国资局任局长期间,借走现金70万元。调离国资局时,仍欠该局53万余元。
2002年6月29日,卫军因涉嫌挪用公款145万元,被襄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02年7月11日,被襄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归案后,卫军对自己给国家造成的巨额损失表示忏悔,对妻子、儿女未尽到责任表示悔意。然而,这些忏悔毕竟太迟了。今年10月8日,襄樊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卫军无期徒刑。卫军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付弘成 朱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