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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已实施村务公开 村官素质提高

2003年11月04日 22:29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四日电(记者张希敏)记者今日从中国民政部获悉,目前,中国已有二十八个省份制定或修订了《中国村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有二十五个省份制定了村委会选举办法,村务公开制度正走向深入。

  今天是《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中国民政部在此间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五年来各地实施村务公开的经验。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陈杰昌说,五年来,中国绝大多数省份普遍完成了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大批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村民服务的致富能手当选村委会成员,村委会干部素质明显提高。

  他透露,经过五年的不断调整,目前中国现有村委会六十八点一万个、村民小组五百二十多万个、村委会干部近三百万名。

  为推进中国农村基层委员会制度化、规范化,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中国颁布实施了《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了农民当家作主,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陈杰昌同时指出,有些基层干部在落实《村委会组织法》中,仍然存在观念陈旧,甚至抵触情绪。不愿意让农民实施自治,依然习惯于行政命令和发号施令;有的乡镇领导随意撤换、停职或诫免村委会干部。

  他指出,有些地方甚至存在间接民主代替直接民主的倾向,有的地方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干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了村民自治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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