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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1月 沈阳结婚离婚同“跳高”

2003年11月03日 10:51

  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时代商报》报道,新《婚姻登记条例》自今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以来,沈阳迎来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结婚、离婚高峰。

  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透露,截至11月1日新条例实施一个月,沈阳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接待的结婚人数比去年同期翻了三番多,离婚人数比去年同期翻了两番多。今年10月份成为了沈阳历史上登记结婚离婚最多的一个月。

  据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人士介绍,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沈阳市的各婚姻登记处每天都排满了前来登记的新人们。取消强制婚检、不再需要介绍信,办理婚姻登记非常方便,仅10月份一个月就接待结婚登记6939对,而与去年同期的2280对相比,这个数字比去年翻了三番还多。而离婚方面也不示弱,尤其是现在离婚不再需要所在单位出具“调解无效”证明,也不再需要一个月时间的“冷静期”,只要双方就子女安排、财产和债务达成协议,材料齐全的半小时就办妥。因而10月份也掀起了一阵离婚热潮,接待离婚登记1752对,比去年同期的712对增加了千余对,翻了两番多。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新条例实施一个月来,虽然得到了沈城老百姓的热情拥护,但是却在房产分割、银行贷款、司法公证等部门遭遇难题,因为这几个部门在为当事人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仍需要当事人出示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离婚证明等。沈阳市婚姻登记处的负责人表示这还需要各部门之间的互相磨合和改变以适应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王术)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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