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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病患者结婚 首例状告婚检机构案原告败诉

2003年11月03日 08:35

  中新网11月3日电 10月31日,作为全国首位状告婚检机构而广受媒体关注的廖文德一审败诉。据中国青年报今日报道,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服法院判决,将会上诉。

  据该报报道,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农民廖文德结婚后才发现自己的妻子竟是位精神病患者,在法院宣判其与妻子张英(化名)的婚姻无效后,他以婚检部门存在过失为由把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告上了法庭。2003年9月9日,这起全国首例状告婚检机构案在全南县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没有作出判决。10月31日上午,全南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驳回廖文德的诉讼请求。

  全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认为,全南县妇幼保健院是经批准设立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其为廖文德及其新婚“妻子”做婚前医学检查的婚检医师和主检医师具备相应资质。虽然保健院在做婚前医学检查过程中,存在一定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但婚前医学检查只是一般的健康检查,若要对精神分裂症作出确诊,必须由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专门的司法精神鉴定机构进行,作为一般的健康检查的婚检机构不具备这样的技术力量、技术条件和法定资格。

  法院认为,造成该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张英及其监护人故意隐瞒其病史。廖文德本人对张英了解不够,仓促成婚也有一定的责任。全南县妇幼保健院的工作瑕疵与本案的发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由此给廖文德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全南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为此,法院判决驳回廖文德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0元由原告廖文德承担。(涂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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