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安徽日报报道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从本月起至明年3月底,安徽省将对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据了解,目前安徽省乡镇土地管理机构中有62%属乡镇管理,不具有土地执法主体资格。而且,绝大多数又是与别的部门合并为服务所、服务站等服务性机构,相当一部分乡镇只有1名土管员,还要经常被抽调从事税费征收、社会治安等工作,无精力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致使农民建房不能及时审查办证,破坏耕地、土地资产流失等土地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而无人或无力问津,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得不到贯彻落实。为了改变上述现象,省政府在当前机构设置控制十分严格的情况下决定对乡镇土地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此次乡镇土地管理体制调整的方案是,以县为单位实行综合设置,建立跨乡镇的国土资源中心所,作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法负责本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和监察工作。综合设置的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按管辖区域面积、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分类定编。这次调整将有效地改变过去那种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软弱涣散的局面,为认真执法,公开执法,履行职责,搞好服务提供了保障。(叶水茂、赵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