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一日电(记者尹丹丹)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将用约一年时间,对其直接监管的一百九十余家中央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以摸清这些企业的“家底”,核实其资产质量,为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打好基础。
记者今天从国资委获悉,此次清产核资将包括六项内容:账务清理,对企业母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各类帐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资产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
价值重估,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损溢认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并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损失进行确认。
资金核实,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完善制度,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计划,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国资委统计评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将分期对中央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全部工作将于明年十月结束。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上报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目前,《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已经制定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