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通过反腐公约加强国际反腐合作
中新社联合国十月三十一日电(记者赵海燕)第五十八届联大三十一日通过了首个反腐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此举将有利于各成员国加强在打击腐败领域的合作。公约从今年十二月起接受各国签署,在得到三十个国家批准后正式生效。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称这一公约为“非凡的成就”。他说,公约强调采取防范措施,把在公有和私营领域里最为猖獗的腐败形式罪行化。公约规定,一国在缴获贪污受贿或非法运到国外的资产后,应将其返还原所有国,这将有利于各成员国加强在打击腐败领域的合作。今后,腐败分子将很难找到隐藏脏款的地方,这对许多深受腐败之害的发展中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反腐公约的谈判工作开始于二00二年,今年九月底在维也纳起草完成,整个谈判过程有一百二十五个国家参与。公约将于今年十二月底在墨西哥召开的高级别政治会议上开放给各国签署,并在三十个国家批准后生效。
安南呼吁所有成员国都签署公约,并尽早批准生效。
第58届联大审议通过首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中新网11月1日电第58届联合国大会31日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项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新华社的消息称,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公约通过后发言指出,腐败是一种对社会产生广泛腐蚀作用的"隐性恶疾",它破坏民主与法治、扭曲市场、助长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危害正常的生活。所有国家,不管大小和贫富,都存在腐败这一丑恶现象,但腐败对发展中国家犹具破坏性,是阻碍脱贫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安南表示,他对反腐公约的通过感到非常高兴,国际社会从此拥有了在全球范围打击腐败的有力武器。
安南强调,反腐公约首次就预防、侦查和返还腐败分子转移的资产规定了一系列基本的原则,并为各国就追缴非法资产问题加强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这一规定对许多深受腐败之害的发展中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腐败官员将很难在国外藏匿他们的非法所得。他最后呼吁各国政府踊跃签署这项公约,使其早日生效。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负责起草该公约的特设委员会经过两年的谈判,于今年9月底在维也纳起草完成的。该公约对腐败的预防、腐败犯罪的界定、反腐国际合作、非法资产的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这项公约将在今年12月底在墨西哥召开的高级别政治会议上开放给各国签署,并在第30个签署国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