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士30日表示,中国已经在四川、福建等十个省区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
据悉,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进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由通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产生的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的程序对办案工作实行监督的制度。
这项制度从今年9月起开始试点,目的是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有效地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力求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使用。
截止到目前,已有6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案件被成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