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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作案因艾滋未受处罚 警方为其专辟羁押场所

2003年10月30日 15:29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武汉艾滋病患者刘某利用其身患艾滋病人们不敢接近的“便利”而四处为非作歹。近日,该市汉阳区警方将其刑拘,并隔离羁押治疗。

  据法制日报报道,1999年,刘某在戒毒期间被湖北省传染病监测中心确定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后,竟以艾滋病相威胁,到处盗、抢、骗,筹集毒资。2002年以来,刘某在汉阳月湖地区作案34起,涉案金额7.6万余元。

  报道说,武汉市汉阳区、江岸区、硚口区警方曾多次将刘某抓获,因没有合适的关押场所,不能依法对其处理。

  刘某多次作恶而因艾滋病逃脱法网的事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极大关注,武汉市委政法委不久前曾专门开会研究解决办法。武汉市公安局有关领导专门协调确定了羁押治疗场所,汉阳公安分局遂于近日依法将刘某刑拘。(胡新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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