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齐彬)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丁华今天在这里指出,中国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未成年人事业的发展,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与德国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德人权研讨会今天举行,中德两国有关方面官员和学者共四十余人就未成年人的立法和执法等问题进行了坦诚交流。
张丁华在研讨会上作主旨报告。他表示,中国有三亿七千万未成年人,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先后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纳入了法制轨道。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初步形成。为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中国国务院、有关机构及各地方政府成立了相应机构,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协调,形成体系与合力。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张丁华表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多次对有关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决议,督促改进;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司法机关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专门机构,制定特殊程序,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学习和生活方面予以照顾。
——未成年人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键环节。通过十多年的努力,中国未成年人的入学率大幅提高,农村特别是贫苦地区未成年人的就学环境大为改善。
——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逐步优化。中国各级文化部门积极开展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年龄青少年的文化活动,倡导高尚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儿童影视剧、书刊的创作、出版也日渐繁荣。
张丁华也指出,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行工作还存在不足;社会不良文化的负面影响依然严重;家庭教育还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身体发育轻心理健康的倾向;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问题突出;暴力侵害儿童案件屡屡发生等。
张丁华最后表示,一个有远见的民族必定是关爱青少年的民族;一个有希望的国家,必定是重视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国家。中国政府正严密关注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使未成年人在一个更良好的环境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