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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在酝酿出台新法规 允许私人办体育赛事

2003年10月28日 17:14

  中新网10月28日电 广州正在酝酿出台《广州市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管理办法》,届时将在国内率先实现体育比赛可由民办的重大突破,而且投资者兴办体育赛事时只需备案,无需审批。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起草专家透露,该条例草案目前已修改到第三稿,有望于明年初出台。

  按照条例草案,举办人向工商部门办理临时营业执照、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只需向有关体育协会备案。而按照现行规定,大型体育赛事均要经公安部门审批。

  在此之前,国内的体育赛事基本都是由政府包办。据条例起草专家小组成员透露,该条例出台后,在广州市内,将允许以商业运作方式举办各类体育运动项目的竞赛表演活动。民营公司也享有主办权。

  据介绍,条例草案第三稿中已设定了四种商业运作方式,首先是公开出售门票,其次是收取赞助费,再次是以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为媒介进行商业广告,最后是进行有偿电视转播。

  同时,按照草案的设定,体育赛事举办者有权出售门票并根据市场情况设定门票的价格,譬如举办有轰动效应的拳击大赛,为头等票定个好价钱不再是梦想。

  根据条例草案,只要符合条件,不论是企业或个人,都可以举办体育赛事。草案只为举办者规定了五个条件,包括:举办人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举办人须具有与赛事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举办方财务状况须良好,具备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偿债能力、具有体育经纪人资格或委托体育经纪人参与赛事组织的合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据专家分析,这是为了防止体育赛事在出售门票和收取了大量商业赞助费后“烂尾”,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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