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科学时报报道,备受业界广泛关注的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CNNIC)诉3721公司及其总裁周鸿祎名誉侵权案,日前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以司法裁决的权威方式确认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合法地位,同时判定3721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判令3721公司在其网站连续十日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开赔礼道歉。
此案起因是据媒体报道,北京3721公司负责人周鸿祎在成都、北京等地发表CNNIC是“非法机构”的言论。具有戏剧性的是,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一再询问周鸿祎是否发表过有关言论,被告周鸿祎及3721公司的代理律师却始终拒绝回答,并推卸侵权责任应由登载有关言论的媒体承担,但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被告代理人拒绝回答法官提问的行为视为对相关事实的承认,最后认定:“周鸿祎曾于公开场合声称‘CNNIC是私刻公章的非法机构’的事实予以认定。”
对于CNNIC的合法性问题,法院予以了充分肯定。法院认为:“根据本院已经查明的事实,CNNIC作为互联网的管理与服务性机构,1997年其依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中国科学院的授权,由中科院计算机中心组建并管理,经公安部门同意刻制公章,并履行相应职责。”法院最后认为,虽然该机构为非独立的法人组织,但不能据此否认其合法性。法院判定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法院认为:“周鸿祎发表争议言论的动机与目的均与企业利益相关”,“周鸿祎的上述言论内容与事实不符,该言论在公开场合散布之后,足以使社会公众的对CNNIC设立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并对其社会评价产生负面效果”。并最后判定被告3721公司连续十日在3721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载致歉声明。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于相关媒体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
据CNNIC诉讼代理人于国富律师介绍,此次法院对于CNNIC合法身份的判定,与以往法院生效的判决是一致的,因此即便被告3721公司上诉,CNNIC的合法性也将不会再有疑问。对此,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法人代表阎保平研究员认为:“CNNIC是国家明确授权的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互联网域名地址是互联网的通信基础,国家设立CNNIC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法院的判定将有助于CNNIC今后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记者了解到,由法院判定一个机构是否合法,这在国内司法领域并不多见。
互联网关键词是继IP地址、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地址资源,这一点3721也承认。很显然,凡有可能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事项及活动,都已不再是任何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机构来依自己的意愿自由处分与决定的,而应被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而3721是集管理者和服务者于一身的模式——作为关键词服务商,3721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证的注册商是竞争关系,竞争的是服务质量和市场份额。但作为管理者,3721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竞争的就是互联网地址资源的管理权。(记者保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