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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欧盟给予中国应有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2003年10月28日 07:05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七日电(郑劭清)在此间举行的“出口反倾销与中国市场经济研讨会”上,中国的专家、官员联合呼吁欧盟给予中国应有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据了解,今年以来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案二起,累计影响中国出口金额约九千万美元。自一九七九年糖精及其盐类案起,到目前为止欧盟对华共九十七起反倾销案件,对华产品立案总数仅次于美国位列第二,影响到中国出口金额约四十多亿美元。涉案产品基本涵盖了我对欧产品出口的各个领域。

  虽然一九九八年以后,欧盟将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中排除,而代之为“转型经济国家”,允许中国企业在个案中抗辩市场经济地位,但就总体而言,中国企业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所面临的“非市场经济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中国产品遭欧盟的反倾销调查时,欧盟往往采用“替代国”同类产品的价格计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这导致了中国产品屡屡被裁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限制了中国产品对欧盟的正常出口。

  据介绍,在二00二年欧盟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四起反倾销调查中,欧委会共给予中国十家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而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王世春指出,欧盟适用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认定标准不仅非常严格,而且也极为苛刻,既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也难以做到。

  尽管如此,所有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中仍有百分之七十五通过抗辩成功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认为,这一结果表明中国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这一事实在很大程度上被欧盟充分肯定,为此,他们呼吁与中国同为WTO成员的欧盟按照最惠国待遇等原则,以同一标准客观评价中国的市场经济状况,考虑给予中国应有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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