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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律师团指李登辉作伪证,保留法律追诉权

2003年10月23日 15:59

  中新网10月23日电宋楚瑜律师团今天指出,宋楚瑜曾在卸任“国民党秘书长”之前上签呈,询问李登辉秘书长帐户该如何处置,李登辉也做出裁示,显示他对秘书长专户知情,在书证效力高于证词法律原则下,李登辉已有伪证之嫌,宋楚瑜将保留法律追诉权,将依法待李登辉笔录确定后,再采取法律行动。

  据“中国时报”报道,宋楚瑜延聘的五人律师团今天在亲民党政策中心主任张显耀的陪同下举行记者会,就李登辉昨日主动赴北检就兴票案作证一事,公开响应。律师黄珊珊指出,李登辉虽然出面作证,但是稍早已经有书证显示,他对于国民党设立秘书长帐户一事知情,也做出裁示,当年检察官在不起诉书中都已经有所说明,由于李登辉的证词与书证明显不符,已经有伪证之嫌,律师团将依照法律程序,待李登辉的笔录确定后,考虑控告李登辉伪证的可能。

  有别于日昨的低调以对,亲民党立委及中央今日也是批李火力全开,亲民党政策中心主任张显耀就表示,前“国安会秘书长”殷宗文曾经在政权正式轮替之前的2000年3月18日到5月20日,上签呈询问李登辉国安密帐是否要一并列入移交给陈水扁的清册中,结果遭到李登辉拒绝,陈水扁的世纪首航书中也有提到此事,显示李登辉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都没有说真话,如今又否认他国民党成立秘书长专户知情,李登辉的话还能够再相信吗?

  张显耀也要求陈水扁说清楚,他在检方对兴票案有动作前,曾经两度密会李登辉,两人谈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以李登辉对宋楚瑜的指控交换李登辉在选后可以得到特赦,不必因为新瑞都案、国安密帐、巩案等案件遭到司法起诉?他并且表示,2000年时,李登辉是兴票案的原告,现在却变成证人,2004年后,李登辉会不会变成法官,径自判宋楚瑜有罪,台湾的法律真的可以放任至此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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