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3日电 尽管曲张官司看上去纷繁复杂,但实际上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就在于赔偿金额的多少。据沈阳今报报道,昨晚,记者专门就此问题采访了曲乐恒的律师胡安潮,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胡安潮律师讲出了曲乐恒所要求的将近574万元的依据,并且专门就精神赔偿问题进行了论证。
“每一笔钱都要得有根有据”
胡安潮律师表示,曲乐恒所要求赔偿的将近574万元是完全依据相关的标准,由自己和曲家依照细化的项目一项项地具体核算出来的,比如已经产生的治疗费用、护工费、生活费以及未来的继续治疗费等等,可以说,每一笔钱都要得有根有据。此前,曲乐恒曾经表示自己对胜诉很有信心,当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胡安潮表示,目前法院还没有宣判,所以自己也还不好对此事过多地评论。但既然曲乐恒表示自己有信心,那么就一定有他的依据,因为曲乐恒他自己就是当事人,他对其中的事最清楚。
“精神赔偿没有最高限额”
在曲乐恒要求赔偿的数额中,100万元的精神赔偿占了很大的份额,这100万的依据在哪里?是不是远离了国情?胡律师对此的解释是:“可能大家对精神赔偿还不太了解,精神赔偿其实就是抚恤金。法院不可能规定一个人断了一条腿可以得到多少精神赔偿,断了两条腿应该得到多少精神赔偿。所以,在精神赔偿的问题上不应该有最高限额的规定,如果规定了精神赔偿的最高限额就是不适合法律规定的。而且每个案子有每个案子的特点,不能把各个案子做横向的简单比较。”
“赔偿不是一次性了结”
一般人会认为在法院最终裁定赔偿金额之后,“车祸事件”就可以从此了结。但胡安潮却对此表达了不同看法:“事情远不是这么简单,赔偿不是一次性了结。”他解释说,在这起诉讼当中,曲乐恒要求被告预先支付今后五年的继续治疗费用543813.8元,在这笔钱花光之后,曲乐恒还可以继续向张玉宁提出赔偿要求。胡律师介绍说,医院方面已经开具了曲乐恒应继续治疗的证明,所以曲乐恒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张家预先支付。胡律师还特别说明仅仅是要求垫付这笔钱,目的是为了让曲乐恒在将来能得到正常及时的治疗。胡律师认为曲乐恒今后的治疗应该是长时间的,如果将来曲乐恒在治疗中出现新的状况,还将继续提出赔偿要求,也正是基于这种原因,曲乐恒并没有提出一次性赔偿的请求。
附:曲乐恒索赔金额明细
医疗费、护工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亲属住宿费共计1420362.39元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鉴定费、社会职业健康咨询费共计195325元
残疾人用具费、护工费、常规检查费及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在内共计2530845.64元
被告预先支付今后五年的继续治疗费用543813.8元
精神损失费1000000万元
追加赔偿40000元
共计:5730346.83元
(范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