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2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发表文章称,十六届三中全会更加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怀农民。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徐勇认为,五个统筹之首就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这是一个标志,即从改革初期着眼于资源配置、分户经营和把土地资源给农民,到现在的着眼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以平等的主体参与市场,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可用八个字概括,即“还权于民,让利于民”。
徐勇还称,现在我们的农民还不是以平等的主体参与发展,对他们还有很多体制性的限制,此其一;其二,农民在市场竞争中还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所以改革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改革体制性障碍,二是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问题的决定都体现了这一精神。
过去我们把劳动力流动起来了,是一个重大的改革成果。农业发展现在面临的最大任务就是把土地盘活,让土地流动起来。不把土地流动起来,就实现不了它应有的价值。但现在在土地盘活的过程中就出现了权力对资本的干预,把土地资本的利润都拿走了,农民得到的很少。有些地方政府把农民的土地以极低的价格大量征用,出现了所谓新的“圈地运动”,然后倒手,十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地增值,但这种土地收益农民没有享受到。失去土地之后他们工作无着、生活无着,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三中全会特别提到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再如,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也是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权益。这几年我们的抛荒很严重,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下降。所以这次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直接补贴,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近两年的税费改革有很大成绩,确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规范了收费制度。但这都是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推动的,具体到基层,其运行出现两个后果:一是削弱了村级经济的实力,二弱化了乡村教育文化事业的能力。减人时首先减乡村教师,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乡村财政“收”的时候是抽油烟机式的,“支”时是漏斗式的,真正用于农民身上的很少了。这种行政式的税费改革难以持久,随时有可能反弹。因此乡镇的管理体制要改变,要有配套改革。现在我们税费减了,但人没有减,所以就会巧立名目,打农民的主意。
特别提出了对农民的支持,像医疗、教育等,中央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县是城与乡的结合点,要防止以县的行政区划推进经济发展,而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走老路,靠县政府的力量去推动发展,而要靠市场。在城镇化进程中,如果没有产业支撑,城镇化不但不能带动经济发展,而且会起到阻碍作用,因为它浪费了土地资源。
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种提法过去也很少有。过去我们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不管农民的,农民不是劳动保障的对象。这次这个提法把农民纳入到劳动者中,像一般的国民一样,为他们提供劳动机会和社会保障。
所有这些关于农村问题的措施是很切合实际的,体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思想。(韩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