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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所走过的历程

2003年10月20日 18:11

  中新社曼谷十月二十日电 题: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历程

  中新社记者 罗钦文

  又一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十月二十日到二十一日在泰国曼谷举行。这是APEC成员领导人的第十一次大聚会。

  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APEC的最高级别会议和APEC五个层次的运作机制之一,始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现每年举行一次,由各成员轮流举办。

  首次会议: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到二十一日,美国西雅图,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经济展望声明》。

  第二次会议: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印尼茂物,通过,茂物宣言》,确立了亚太地区实现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目标。

  第三次会议: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日本大阪,指定了旨在实现《茂物宣言》的行动方针,通过了《大阪宣言》和《大阪行动议程》。

  第四次会议: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菲律宾苏比克,通过了《马尼拉行动计划》、《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从憧憬到行动》及《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

  第五次会议: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加拿大温哥华,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加强亚太经合组织大家庭的联系》。

  第六次会议: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马来西亚吉隆坡,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加强增长的基础》、《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议程》和《吉隆坡技能开发行动计划》等文件。

  第七次会议: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新西兰奥兰克,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奥兰克挑战》,并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加强竞争和法规改革的原则》和《妇女融入亚太经合组织框架》等文件。

  第八次会议:二000年十一月十六日,文莱斯里巴加湾,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造福社会》和《新经济行动议程》。

  第九次会议:二00一年十月二十日到二十一日,中国上海,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上海共识》和《数字亚太经合组织战略》等文件,并发表了“反恐声明”。

  第十次会议:二00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到二十七日,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主题为“扩大经济增长与发展的益处——执行远景规划”;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要求各成员全面、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在加强安全的同时保持货物、资金和人员的顺畅流动;再次发表了一份“反恐声明”,呼吁国际社会团结起来与恐怖主义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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