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河南报业网-大河报报道,因检察院提起抗诉,32名被告人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二次审理了登封市王振松涉黑团伙一案。检察机关指派6名公诉人出庭支持抗诉,54名被告人到庭受审。
昨天上午8时许,王振松涉黑团伙在押被告人被法警押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主审的是来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的三名法官。
核实到庭被告人身份后,近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审判员首先宣读了一审判决书,这份判决书认定了王振松团伙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王振松这位登封市宣化镇原人大代表因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偷税罪等九项罪名,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第二被告人张占义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振松之妻卢新英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占军、李振轩一审宣判无罪,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对王振松、张占军等人涉嫌票据诈骗罪、李振轩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一案“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同时,王振松、张占义、卢新英等32名被告人也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昨天的庭审对王振松等人故意杀人、窝藏、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理,并组织控辩双方展开辩论。由于“王振松涉黑团伙”涉案较多,河南省高院将对案件进行归类,计划于5天后结束庭审。
另外,河南省法院还邀请了包括省人大司委主任在内的11名全国、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场旁听。(记者刘静 通讯员刘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