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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订“两岸条例” 航运界吁尽快开放两岸直航

2003年10月11日 10:24

  中新社香港十月十日电台北消息:对于台湾当局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解除台湾船舶、航空器及其它运输工具航行至大陆地区的禁令,台湾航空及海运业者均表示,这是好事,接下来希望能尽快展开两岸协商,为打通直航之路再加把劲。

  虽然“通航条款”已经通过,但“三通”仍在原地踏步,未来何时真正的通航才是关键。台湾航运界人士指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解除了一些障碍,棘手的两岸协商问题也可透过复委托制进行,由相关单位授权台湾民间公会或协会与大陆的业者协商,有协商的空间就好办事。

  过往由于台轮被禁止航行两岸,航商为了生存,台轮只好出走改挂外国旗,台湾注册的船舶吨数从十年前的一千两百万吨减至现在不到六百五十万吨。长荣海运总经理王龙雄表示,取消台轮禁航两岸限制,等于开放航行大陆,可说解除了台轮的最大禁航区,可以进入海运商机庞大的大陆海运市场及两岸航线市场。

  对于两岸通航涉及的旗证问题,航运界人士建议可参考台港航运模式,以互不挂旗方式解决。台航会表示,希望取得当局授权,与大陆的陆航会举行“海运会谈”,透过协商早日解决旗证问题。王龙雄认为,只要符合两岸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未来两岸协商两岸船舶互相往来航行的问题,将可迎刃而解。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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