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是中国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之后的第一个毕业生就业高峰年。为及时准确地了解今年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为教育决策和毕业生就业提供更丰富的信息,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劳动力市场”研究课题组在今年6月上旬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了一次大规模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法,计划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取3个省市,每个省市选择重点高校、一般本科院校、专科及高职院校各2所,在每所高校根据毕业生学科和学历层次按一定比例发放大约600份问卷。实际参与调查的省市及高校数为:北京5所、山东6所、广东6所、湖南6所、陕西4所、云南17所、广西1所,合计为7个省市45所高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8723份,其中除广西(507份)和云南(5734份)外,其他省市均在2000份-3100份之间。在有效样本中,专科和高职毕业生占39.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占57.0%、3.0%、0.6%;男、女比例分别为57.9%和42.1%。
就业最困难的仍旧是专科生
为了更具体、准确地反映毕业生毕业时的状况,本次调查将毕业生被调查时的状况分为9类,每一类毕业生所占的比例如下:
(1)已经签约:31.9%;
(2)已经确定单位,等待签约:8.8%;
(3)准备从事自由职业或自主创业:4.0%;
(4)等待接收单位的最后答复:5.6%;
(5)尚未找到接收单位:27.3%;
(6)有愿意接收的单位,但自己不想去:2.9%;
(7)准备升学或出国:15.1%;
(8)申请不就业:1.7%;
(9)其他:2.7%。由上述统计可见,毕业生毕业时真正签约者不到1/3。但如果将上述第(1)、(2)、(3)、(7)、(8)项均视为“确定去向”,毕业生毕业时“落实率”达到了61.6%,而真正没有接收单位的只有不到30%。
进一步分析发现,毕业生的落实率具有以下特点:(1)不同学历之间差异显著:专科为34.7%,本科为77.9%,硕士、博士分别为90.4%和80.5%。可见,专科毕业生就业最困难。这一结果与教育部6月底公布的统计结果很相似:截至6月20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签约率达到50%左右,其中,专科(高职)生签约率约30%,本科生签约率约60%,研究生签约率约80%。
(2)各省市之间差异明显:各省市的落实率分别为:北京75.6%、广东57.5%、广西58.6%、湖南69.6%、山东87.9%、陕西83.4%、云南28.9%。这种差异与各省样本中专科毕业生的比例高低等因素有关,对此还需要进一步分析。
今年大学毕业生“腰包”有多鼓
收入是反映就业状况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而以往我国公布的统计数据中都缺少该项统计。为此,本次调查通过问卷请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对自己的起薪进行了估计。调查发现,高校毕业生月薪在1000元以下的占40.9%,1001元—2000元之间的占45.5%,2001元—3000元之间的占9.5%,3000元以上的占4.1%,平均月收入为1550.7元。进一步分析发现,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起薪有显著差异,其中专科毕业生为1307.4元,本科毕业生为1501.7元,硕士、博士分别为2995.9元和2983.9元;按性别分析,男女起薪分别为1550.5元和1561.1元,二者之间没有显著差异。
根据工作单位性质分析,确定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城市集体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起薪基本一致,分别为1516.7元、1508.1元、1455.6元、1527.0元;确定到三资企业和科研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起薪略高,分别为2040.0元、1648.7元;确定到乡镇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起薪略低,为1328.9元。
根据工作类型分析,确定从事各类行政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起薪比较接近,分别为1524.5元和1594.8元;确定从事各类企业管理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起薪最高,为1803.1元;确定从事各类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起薪达到1678.1元;确定从事技术辅助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起薪为1419.0元;起薪较低的是高校毕业生中确定到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工、农业从业人员,其起薪分别为1107.3元和1144.4元。
根据毕业生就业地点分析,到大、中城市工作的平均月收入为1644.0元,到县城工作的为1224.5元,到乡镇工作的为1313.7元,到农村工作的为1200元。
同样为本科学历的情况下,不同地区高校毕业生的起薪差别也很大,北京高校毕业生的起薪最高,达到2160.5元,广东其次,为1973.4元,湖南、陕西分别为1665.2元、1520.1元,而山东、广西、云南高校毕业生的起薪分别只有1267.6、1238.0和1130.7元。
工作能力和发展前景最重要
毕业生就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应该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个角度综合考虑,但是本次问卷调查对象只包含毕业生,因此统计结果只是毕业生的看法。
问卷包含的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共有17种,调查统计结果中按照影响程度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这17种影响因素分别为:1.工作能力;2.学历层次;3.所学专业;4.学校名气和地位;5.就业信息和机会;6.工作经历;7.应聘技巧;8.学习成绩;9.社会关系;10.户口和用人指标;11.往届毕业生的声誉;12.学校或教师的评价;13.性别状况;14.党员干部;15.送礼买人情;16.家庭背景;17.非典疫情。
上述统计结果表明,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学生的学识、能力受到重视,人情和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在降低。非典疫情在所列17个因素中重要性程度最低,认为其影响很大或较大的毕业生的比例约30%,其中北京最高,为43.5%,广东为31.8%,云南为22.3%。
就业是每一位毕业生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们普遍重视的是哪些因素?本次调查共涉及13种因素,按照影响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下:1.发展前景;2.利于施展个人的才干;3.经济收入和福利待遇;4.符合自己兴趣爱好;5.工作单位的声誉;6.工作稳定;7.工作单位的地理位置;8.工作自由;9.工作单位的规模;10.工作单位的所有制性质;11.工作舒适且劳动强度低;12.能获得权力和社会资源;13.可兼顾亲友关系。
择业结果和个人努力密切相关
毕业生求职与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毕业生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就业信息,并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向有关单位发出求职信息。
本次调查发现,47.7%的毕业生认为,最重要的求职信息来源于学校发布的需求信息及就业指导机构提供的信息,其他被选比例较高的渠道分别为:专门性的人才招聘刊物提供的信息为11.4%;亲戚朋友和熟人介绍的信息为10.5%;与用人单位直接谈话中获得的信息为9.7%;在人才洽谈会获得的信息为8.8%;其他渠道约占4%。相比之下,认为最重要的信息来源于新闻媒介和企业招聘广告的分别只有4.2%和3.8%,说明这些广告所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与此相关的是,尽管有多种获得就业信息的途径,只有3.2%的毕业生认为求职信息完全能满足需要,47.8%认为基本满足需要,48.9%认为不能满足需求。
在求职途径方面,毕业生对学校的依赖也十分强烈,认为最重要的求职途径是“学校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的占41.3%,认为是“本人毛遂自荐、自我推销”的占16.3%,社会上的人才招聘会、主管部门举办的人才招聘会分别占12.8%和8.4%,学校推荐和亲友介绍分别只占6.2%和6.8%,其他途径占8%左右。
在需要求职的毕业生中,求职单位数在2个以下的占41.1%,3—5个的占47.3%,6—10个的占9.9%,10个以上的占1.7%,平均求职单位数为3.43个。进一步分析发现,求职单位的数量与求职成功率显著相关,“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平均求职单位数为4.53个,“已经确定单位、等待签约”的毕业生平均求职单位数为3.89个,“等待接收单位最后答复”的毕业生平均求职单位数为3.62个,而“尚未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平均只到2.60个单位求过职。
毕业生理性描画个人前景
本项调查发现,目前没有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明显降低了就业期望。有70.1%的人表示愿意接受“不解决户口、档案问题的临时性工作”,对这类工作的最低期望月收入平均为1294.8元,对“解决户、档案问题的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最低期望月收入只有1077.7元,均低于已经确定就业单位者的平均月收入(1500元左右),甚至低于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毕业生的平均起薪(每月1307元左右)。
在对就业地点的要求方面,选择大中城市的占44.7%,到县城的占20.2%,到乡镇和农村的分别占7.7%和0.9%,还有26.6%的毕业生表示对地点没有特别要求,而已经就业的毕业生中到大、中城市就业的比例达到76.6%。
在工作与专业的关系方面,39.8%的毕业生认为可以不对口就业,只有4.1%的人坚持工作一定要与专业对口。
当然,这些毕业生中,仍然有一些毕业生的愿望与实际有一定差距。例如,在工作单位方面,将国家机关、学校作为第一选择的占28.0%和33.9%,而将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作为第一选择的只有1.2%和4.9%(作为第二选择的分别为4.0%和15.0%);在工作类型方面,将各类专业技术工作和各类行政管理工作作为第一选择的分别占46.0%和29.5%,将技术辅助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作为第一选择的分别只有8.7%和2.6%(作为第二选择的分别为26.0%和9.8%),将工、农业第一线作为第一选择的只有0.5%和0.2%(作为第二选择的也只有3.4%和0.5%)。
(来源:《中国教育报》,“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劳动力市场”研究课题负责人为北京大学闵维方、丁小浩教授,该调查报告由文东茅、岳昌君副教授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