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7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为了取缔农村中小学不合理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收费标准,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从2004年开始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这是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的。
“一费制”收费办法是从2001年开始,仅在贫困地区农村小学和初中试行,即对学杂费、书本费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除此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它费用。2002年“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年农村小学160元,农村初中26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浮动收费标准,上浮范围不得超过20%。目前,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已普遍推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一些地方还对实行“一费制”的学校,给予专项补助,弥补经费缺口,保障了“一费制”学校的正常运转。“一费制”的实行对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乱收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近期将在全国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全面清理并取缔教育乱收费。此外,还将研究实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收费决策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王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