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4日电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就《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为履行入世承诺,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规范管理,有必要在我国金融机构序列中增加一类新的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专门办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
该负责人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允许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这表明,中国已完全开放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并允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主体可以是内资、中外合资或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据介绍,中国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与国外相比,起步晚,已经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主要是商业银行和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现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财务公司均不具备专业办理汽车消费信贷的要求。近年来,中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呈猛增态势,2002年比1998年增长了286倍。但相对于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速度,现有贷款规模远不能满足需要,通过贷款销售出去的汽车占新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足20%,与国外的70%相距甚远。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开办此类业务,将对完善服务,促进消费,适应汽车流通体系的发展,推动中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据银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