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日电 昨天,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透露,北京市将实行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有关部门将把购房者的姓名等资料在媒体上公开,并设立监督举报渠道,保证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无房市民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
京华时报今天的报道说,公示制度有望在年底前正式实施。
北京青年报的消息说,“十一”过后,北京市将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新规定,经济适用房将从住房面积和总价上控制购买人群,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总价控制在32万元左右。
针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群,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对2003年前3季度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情况做了调研。调研报告显示,今年前3个季度,共有近2万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其中私企、民营企业等非国企职工占到总购买人群的40%,国企职工占30%,其余大部分为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
另据悉,北京市通过廉租房和货币拆迁等政策解决了69万名职工的住房问题。同时,北京市房改办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向有条件的企业支了五招。
从1998年底起,北京市所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逐步开始实施住房货币分配。企业单位在实施中创造的五种住房分配货币化形式得到北京市房改办认可。
五种形式为:一、房价收入比低于4倍的企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不给职工发住房补贴,原承租的公有住房一律按市场价购买。二、按级别、职称、工龄等因素给职工发住房补贴,由职工自由选择购买商品房或按市场价购买已承租的公有住房。三、实行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四、比照机关货币化分房办法,制定企业货币化分房方案。五、采取补充公积金的形式为职工发放住房补贴。